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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环境会计的措施和原则

发布日期:2024-07-09 浏览次数:

建立环境会计的措施和原则
1. 充分认识建立中国环境会计的必要性
一是我国环境现状提出的要求。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人口的增加和社会需求的扩大,自然资源被极度开采耗尽,环境污染日益严重,从根本上制约了经济的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环境会计通过一定的社会经济活动,引导和监督企业保护资源,维护生态平衡。二是企业自身发展的要求。传统的企业发展模式是高投入、低产出,必然导致资源过度开发和消耗;高污染、低效率必然导致生态环境补偿能力严重滞后,阻碍企业自身的发展。从企业的长远利益来看,只有增加环保投资,重视环境会计,才能始终保持竞争优势。三是正确衡量国民生产总值和企业生产成本的需要。环境会计通过计算企业的社会资源成本,可以更准确地反映国民生产总值和企业生产成本,促进企业挖掘内部潜力,维护社会资源和环境。四是企业责任向社会扩大的必然结果。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们需求的多样化,企业需要将过去对经济发展速度和效益的简单追求转变为对经济、社会和自然环境协调发展的追求。同时,企业必须承担社会责任,反映和控制与生态环境有关的资源环境、废弃物和关系,计算和记录企业的环境成本和效益,并向外界提供履行企业社会责任的信息。五是正确核算企业经营成果,准确分析企业财务风险,全面评估经营管理者绩效需求。在损益表中计算经营成果时,只有以企业对环境影响的消费作为收入减少的反映,才能正确计算经营成果;只有在总负债中加入企业对环境的危害,才能得到真实可靠的资产负债率,准确分析企业的财务风险。绿色会计揭示了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信息,可以从社会的角度而不仅仅是从企业的角度来评估经营者的绩效。
2. 创建环境会计,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是政策原则,即在环境会计中反映国家政策、政策、法律法规的要求。二是社会原则。为了揭示企业对资源和环境的责任,环境会计必须要求企业从社会的角度考虑企业的业绩。对企业的评价应以能够使企业内部社会收入与社会成本相匹配的社会利润为标准。它提供的会计信息不仅应该服务于企业内部,而且应该有助于宏观管理和监管。三是借鉴与创新相结合的原则,即我国环境会计的建设不能完全遵循,应结合我国的具体情况,不断创新、发展和完善。第四,强制与自愿相结合的原则,即政府会计管理部门和环境保护部门必须对企业的最低披露作出明确和强制性的规定。当然,如果企业主动披露尽可能多的环境信息,政府和公众应该给予支持和鼓励。
3. 中国政府应采取相应措施
一是修改会计法,将环境会计和监督纳入会计法,无疑以法律形式确定了其地位和作用,也是实践中最有力的手段。二是完善会计准则,即将涉及环境的内容纳入会计要素,成为必须披露的内容,防止有关部门和单位的短期行为。三是建立会计制度,按照会计准则规定的相关环境原则进行设计,使环境会计具有可操作性,便于会计人员掌握。第四,给出明确的价格信号。在某种程度上,政府尽量不采取或少采取免费措施使用资源。免费只适用于取之不尽、取之不尽的资源。免费消费有限的资源无疑会导致其耗尽和恶化,不利于环境会计的计量。第五,要有适应的会计理论取向,即要求政府适当引导会计理论对环境会计进行一些研究,提高我国环境会计理论水平,尽快促进环境会计理论与会计实践相结合,为中国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