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财务管理问题的特殊性
发布日期:2022-02-14 浏览次数:次
当涉及到公共机构财务管理的特殊性时,可以从最直接的层面来理解,即管理对象具有特殊性。由于行政机构是非营利部门,其固定资产、固有资本和活动资金属于国有资产,资产来源为国家分配,无论是全额分配还是差额分配,公共机构的主要资金相对固定,原则上没有商业经营和收入。因此,公共机构的财务管理在这个意义上是特殊的,其管理的财务内容是固定的,没有增殖。当然,详细的财务管理业务和项目,这种特殊性将会有很多体现。
事业单位财务管理问题的特殊性。
1.制度性质问题。
众所周知,事业单位是指为实现社会公共利益和权利,由国家机关或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以精神产品和各种服务的形式,承担国家公共事务和事业的一个方面,为社会提供精神服务或社会服务,而不是非物质生产单位的盈利目的,主要从事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社会服务组织的活动。由于事业单位本身的自然公益性,国家对行政事业单位的监督远不如对企业的严格,再加上非营利性的属性,事业单位的经营动力也不如企业。此外,各事业单位重点完成年度任务和通过考核,容易忽视日常财务管理,在预算管理、资金使用等环节缺乏有效的计算。因此,公共机构的财务管理存在许多漏洞。预算设计和预算实施也不完善,财务支出非常严重,存在漏洞。一些机构甚至成为腐败滋生的良好土壤和国有资产流失的有效渠道。这些问题都来自于行政机构固有的制度性质。
2.预算管理不合格。
目前的零基础预算方法缺乏对预算单位和人员的有效控制,编制预算所需的基础数据及其合理依据,对现有数据的真实性和合理性缺乏有效的鉴定手段,对资金定额的确认缺乏科学手段;预算审批和资源配置主观,影响财政资源配置效率;预算科目为广泛模式,编制不规范,预算审批不及时,年度预算调整频繁;预算模式过于陈旧,绩效与资金不匹配,预算编制与资金管理,预算透明度模糊。企业拥有相对专业的预算管理体系设计、实施、评估、监督和信息收集团队,这是事业单位无法比拟的。因此,很容易导致预算编制时间仓促、预算编制程序简单、审批不严格、程序缺乏规则性等问题。由于事业单位往往脱离事业发展计划和财政资源可能性,预算不够准确,预算支出不够合理。
3.会计问题。
(1)外商投资收入在其他收入项目中的反映往往不匹配,导致信息不对称,甚至容易掩盖国有资产流失的真相。许多国有资产流失案件都以此为突破口。这在企业中有着相当明确的反映和精心的实施机制。
(2)贷款和利息收支的会计核算并不完整。公共机构的资金来源主要依靠国家财政拨款。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部分公共机构依法开展了组织公共收入和营业收入的活动,公共机构的财务活动中客观存在负债管理,反映了现行公共机构预算规则中的资本成本-利息支出会计问题。
(3)固定资产和折旧的会计是不恰当的。与企业不同,公共机构只计算固定资产的账面理论价值,而不计算折旧。这种会计方法有许多缺点。首先,人工降低了获得相应收入的成本,不仅虚假增加了利润,而且不能真实,客观地反映了会计比例原则;其次,固定资产的价值管理难以与实体管理相对应,随着时间的推移,固定资产原值与当前净值的差额将越来越大;最后,虚假增加净资产,以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计算固定资本,使公共机构的净资产不能反映资产的实际价值。
(4)独立而不是系统的基础设施会计。在新形势下,公共机构的基本建设资金来源呈现出多元化的趋势,目前公共机构的财务管理规则没有明确规定公共机构多元化投资的会计。目前,公共机构的基础设施会计大多独立于公共机构资金会计,这两种皮革会计和管理方法,不能全面、系统、完整、客观地反映公共机构的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不仅影响会计信息质量,而且不利于财上级部门跟踪监督基本建设项目和专项资金。这与企业的区别也非常明显。企业的基础设施预算和会计是整个财务管理的主要项目和主要项目,不得独立设立和实施。
(5)收入核算处理不统一。现行财务管理规则指出,事业单位所有收入均纳入单位预算、统一核算、统一管理,即对事业单位实行收支扁平化统一管理。具体来说,事业单位取得的财政补贴收入应当纳入单位预算;预算外资金性质的收入应当先上缴上级财政主管部门,从主管部门拨回的预算外资金应当纳入单位预算;事业单位不属于预算外资金性质的其他事业单位和经营收入,直接纳入单位预算。很明显,规则规定的事业单位收入包括经营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