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解读

加强林业保险政策法规建设

发布日期:2022-02-05 浏览次数:

1、我国林业保险发展现状。
(1)林业对保险的潜在需求巨大。
林业是一个高风险的行业,对保险的潜在需求巨大。在漫长的生产周期中,树木不仅容易受到火灾、风、雪、水、病虫害等自然灾害的攻击,而且容易被砍伐、破坏森林和土地复垦等人为破坏。从调查可以看出,林业本身具有巨大的风险和增长的趋势。林业灾害给林业发展造成的巨大损失是林业管理无法承受的。
(2)林业保险发展滞后对林业发展的需求。
我国林业保险发展较早,但发展非常缓慢。20世纪90年代以来,森林保险一直停滞不前,甚至业务萎缩。随着林业市场经济的到来,林业保险变得越来越重要,尤其是一些更注重效益的商品林。一方面,林业农民收入低,保险意识薄弱,保险率低。另一方面,林业保险经营效率差,亏损严重,供应主体严重不足。这使得保险公司提高保险费率或限制责任范围,从而增加投保人的经济负担,抑制投保需求,进一步限制承保面的扩大,形成恶性循环。中国林业保险一直处于这样一个两难境地。
二是我国林业保险存在问题的深层次原因。
(1)林业保险供需双向不足。
1.投保人收入低,保险意识薄弱。
林业本身的高风险决定了林业发展对保险的巨大潜在需求。然而,林业经营者在林业经营过程中对林业保险的需求不足,保险率低。这一矛盾的主要原因有两个:一是营林者收入低,森林保险增加了林业和农民的经济负担,他们很幸运。第二,营林者的保险意识薄弱。虽然林业保险在林业生产中的积极作用,特别是木材资源的培育,得到了政府和营林者的认可。在经济发达的林区,一些独立经营、自负盈亏的林业农民已经认识和接受了林业保险,但在更多的林区,特别是在经济欠发达的林区,森林保险的意义尚未被林业农民接受。
2.经营效率低下,供应严重不足。
林业保险公司拥有巨大的潜在林业保险市场,林业保险公司没有积极开拓市场,增加林业保险供应,主要原因是林业保险的特殊性,林业保险公司效率低下。
(2)林权制度的不完善限制了林业保险的发展。
林业保险制度的不完善主要表现为林权不清、林业产权人的权利、责任和利益定义模糊。这一制度的缺点进一步阻碍了林业保险业务的发展。一方面,林区的产权主体不清楚,在签订保险合同时往往找不到对象。另一方面,未知的产权使一些林业部门没有森林保险意识,责任相互推诿。
(3)林业保险政策不明确,法律法规不完善。
森林保险业务具有明显的公益性,其发展必须依靠政府的立法保护、政策支持和各项措施的配套建设。然而,中国森林保险实施了什么样的政策,是单独成立农业保险公司,还是商业保险公司,政府参与补贴,还是保险公司承担损益?这些政策方向已经提出了很多年,但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得到解决。林业的弱点和保险公司的盈利能力使两者难以完善和结合,需要政府的干预。
三是加快林业保险发展的对策。
(1)增加林业保险投资。
从供需两个方面增加林业保险投资,提高林业投保人和承保人的积极性。
1.提高林业保险意识,增加保险补偿,刺激林业保险需求。一方面,要普及林业保险知识,加强林业保险意识,鼓励林业经营者积极投保;另一方面,政府可以实施林业保险补偿机制,按一定比例补贴林业经营者投资的保费。补贴的形式可以多种多样。根据林业农民的需要,可以直接补贴资金,也可以是林业投资产品、技术指导、税收优惠等。
2.提高保险公司的林业保险收入,促进其林业保险供应的热情。政府可以从两个方面促进保险公司的林业保险供应:一方面,对于大型林场,由于其巨大的风险;保险公司的风险承受能力有限。在这种情况下,可以采取巨额保险证券化措施来分散风险。
(2)完善中国林权制度。
完善的林权制度可以促进林业保险业务的发展。林业保险涉及林业产权关系,进一步完善我国林业产权制度,建立明确的林业产权关系,是林业保险业务发展的前提。因此,加快林业改革,建立明确的林业结构体系,规范林业产权流通体系,使林业产权主体明确、林业经营者权利、责任、利益平等,使林业保险主体明确,保险责任和利益明确,能有效促进林业保险的热情。
(3)加强林业保险政策法规建设。
积极出台林业保险相关政策,加强林业保险法律制度。建设是加快林业保险发展的保障。目前,中国只有中国人民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开设林业保险。事实上,我们可以出台相关政策,建立专门从事农业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简化经营,提高效率,方便政府出台林业保险相关政策。
(4)加强林业和保险业自身建设。
加强林业本身的建设是促进林业保险发展的基本途径之一。林业的弱点限制了林业与保险业的密切接触。因此,要加快林业保险的发展,首先要加快林业本身的发展,提高林业的市场竞争力和盈利能力,使其对保险具有吸引力。保险公司的林业保险业务能力和技术能力与保险公司的成本和收入直接相关,提高林业保险公司的林业保险技术,有利于促进林业与保险业的结合。加强林业保险技术能力,加强林业保险专业人员培训,提高林业保险研究人员和保险业务从业人员质量,不断探索创新最适合林业建设的保险;二是通过对林业建设的实际调查研究,提高林业资源价值评价水平,科学合理地评价林业资源的价值,利用合理的林业保险补偿率,使林业保险经营更加灵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