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问题的建议
发布日期:2025-04-21 浏览次数:
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问题的建议
通过对我国中小企业融资现状的研究和问题的分析,认为中小企业融资困难的主要原因来自外部。因此,在发展与稳定、效率与公平、参与经济全球化、发展地方经济、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和应用政策支持等基本关系的前提下,从中小企业融资困难的外部原因,提出建立适合我国中小企业发展的多元化中小企业融资体系,主要包括完善市场经济体系、提供配套政策、建立完整的信用担保体系、建立资本融资市场、建设债务融资市场、完善民间金融等,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问题。
(一)为中小企业提供立法和配套扶持政策
目前,我国社会正处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的过程中,市场经济体制已初步建立,但相应的制度需要进一步完善。
1.借鉴国外成功经验,在《中小企业促进法》的指导下,有效整合现行《担保法》和《公司法》,尽快制定出台相关法律法规,为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立基本框架。同时,在规范市场环境、维护市场公平和自由竞争方面,还应出台类似国外的反垄断法、《机会平等法》和其他法律和制度。此外,在建立法律制度的基础上,加强司法执行,实现法律、法律、严格执法的公平司法环境。从而服务于中小企业在法律环境中的发展。
2.国家必须给予中小企业相应的配套扶持政策。相关配套政策包括财政政策、税收政策等。财政政策如:为中小企业提供更多就业机会,财政可以给予中小企业就业补贴,降低中小企业成本,吸收更多就业,缓解就业压力;为鼓励中小企业应用新技术,加快技术转型,提高中小企业竞争力,国家可以通过财政拨款设立政府专项资金,制定各种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发展计划,对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给予专项研发补贴,解决研发中小企业的财务问题;为了帮助中小企业获得金融机构贷款,财政可以对中小企业贷款给予利息补贴,使中小企业能够根据市场平均利率获得贷款,通过较少的财政资金干预,可以推动大量金融机构资金支持中小企业;政府财政资金通过专门的金融机构直接向中小企业提供利率优惠的贷款援助。税收政策如:对中小企业实行比正常税率低几个百分点的优惠税率;对于创建初期的中小企业及其产品和服务出口环节,可采取全额减免、定额会议或定比减免等税收减免和返还政策;为加快中小企业设备升级换代,减轻当期税收负担,提高中小企业固定资产折旧率或快速折旧率;拓宽所得税基础,调整中小企业所得税政策,我国目前企业所得税税率为33%,名义上已高于发达国家。考虑到我国所得税税前扣除范围小于国际扣除范围,我国企业所得税负担较高。此外,政府还建立了为中小企业服务的咨询体系和技术支持体系,为中小企业的发展提供管理和技术支持。
3.加强政府调控职能,提高融资市场透明度。除加强对中小企业的监督,加强中小企业主要经济信息披露,提高市场信息覆盖面,减少政府和企业信息不对称,政府应遵循防止“寻租”、促进竞争的原则,不断提高行政透明度,实施“阳光作业”,给予中小企业国民待遇。同时,要积极创造条件,尽快建立中小企业信用评级制度和失信处罚制度。建立以征信、查询、评估、披露为主要内容的企业和个人征信体系,减少银企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当然,中小企业的信用评级必须考虑企业规模小、流通快、周期难以准确计算、逾期贷款可能性相对较高的特点。根据企业经营者质量、经营状况、企业发展前景和以往信用记录等主要指标,由权威评估机构确定。最后,努力在全社会培养良好的诚信文化。中小企业的信用和道德风险是银行、企业等个人无法独自解决的问题,更依赖于公平诚信的社会氛围和科学的社会信用体系。为此,政府要广泛开展以诚信为主题的宣传教育,倡导诚信守约的道德规范;要充分利用公众的约束力,坚决制止不良社会风气的蔓延;要加强失信者的信息披露,使失信者的成本远远大于失信者的收入,从而为有效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问题创造良好的社会信用环境。
(2)完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
1.借鉴日本、美国、加拿大等发达市场经济国家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的成功实践经验,中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应由中央、省、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三个层次组成。从经营范围来看,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主要以辖区内中小企业为服务对象,直接为其提供信用担保业务;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以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商业信用担保机构和企业间相互担保机构为服务对象,也可为中小企业从事担保业务;国家中小企业再担保机构作为省中小企业再担保公司的“最终担保人”。
2.一般来说,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的建立模式是由谁支付、如何运作的问题。世界上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的建立模式一般有以下几种:社会化、市场化、政府化、政策化、政府化、市场化、混合化、市场化。通过比较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建立的几种模式,结合我国具体国情和经济环境,不同层次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采取不同的建立模式。国家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主要为省级担保机构提供再担保业务和风险、资本需求和高科技中小企业的直接担保业务,因此必须由政府财政预算拨款组成,反映政策支持方向,同时发挥市场资源配置的作用,实施标准化的市场运作。省级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主要为地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商业信用担保机构和企业互助担保机构提供担保和强制再担保业务,由政府等商业信用担保机构和企业互助担保机构共同投资,实施市场经营,一方面合理配置资源,维护省级担保机构自身的生存和发展。商业信用担保机构和企业间互助担保机构以盈利为目的,必须由企业或个人出资,同时实行市场化经营。
第三,各级信用担保机构的资金来源主要包括政府财政预算拨款、借款资金、自有资金等。目前,大多数国家政策性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的资金来源主要是政府财政预算拨款,其次是借款资金;非政策性或商业性信用担保机构的资金主要来自自己的资金和借款资金。
由于我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的多层次设置,财务预算拨款、借款资金、银行资金、会员资金、保费收入资金等资金来源多渠道。不同层次的信用担保体系不同性质的资金比例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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