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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租、企合作共赢分析

发布日期:2025-04-14 浏览次数:

银、租、企合作共赢分析
 
外商融资租赁业的快速发展是各参与者利益共赢的结果。以银租合作中的“售后回租+内保外贷”业务为例。
 
(1)交易结构稳定,满足多方需求
 
A公司是一家大型制造业客户。由于固定资产投资需要申请30亿元的基准利率贷款,中国银行决定与外国金融租赁公司合作,为客户提供金融服务(见图3)。外商融资租赁公司首先向国内银行申请境外融资担保,并将售后回租资产和应收租金收益抵押给国内银行。作为开立融资担保的反担保,贷款资金的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境外中国银行收到保函后,向外商融资租赁公司提供4.9亿美元的跨境美元贷款。结汇后,他们向A公司购买租赁资产,并将其租回A公司。从外商金融租赁公司的角度来看,在租赁期内,租赁标的物的所有权属于出租人,即外商金融租赁公司,使用权属于承租人A公司,这也是设备抵押贷款最本质的区别。如果承租人A公司违约,出租人可以停止租赁关系,收回租赁标的物,这是所有融资方式中保护所有人和债权人利益最充分的方式。银行租赁合作的融资租赁模式将银行渠道优势与外商融资租赁公司的外债配额相结合,不仅支持外商融资租赁公司的业务发展,而且满足国内企业的海外融资需求。本次交易实现多方共赢,银租合作有实际需求。
 
(2)资金专户结算,确保交易风险安全可控
 
境内企业、外资租赁公司、境外银行、境内银行签订账户监管协议,境外租赁公司必须在境内银行开立相应的外债账户接收境外银行跨境贷款,境内企业和境外租赁公司必须在境内银行开立相应的租金结算账户进行后续租金结算,上述账户在境内银行关闭,确保资金安全。外债贷款、外债结汇支付和外债本息后续操作需要批准,国内银行可以匹配操作,在整个交易过程中,租赁公司无权控制除自身收入以外的任何资金,以确保整个交易结构的资金安全。
 
(三)双赢实现稳定收益
 
1. 租赁公司:获得稳定的租金收入。在金融租赁业务中,金融租赁公司分期获得设备租赁收入,到期一次收回设备本金,并将设备产权转让给承租人。例如,租赁公司分12期收取租金,每期收取租金和增值税53962500元,第12期收回30亿元。
 
2. 企业:获得低成本融资,资金使用突破政策限制。一是拓展融资途径。国内企业利用售后回租融资的方式,将自己的股票资产出售给融资租赁公司,获得可用于再投资的资金,然后将资产租赁给租赁公司继续经营使用,通过融资手段达到融资的目的。二是资金使用不受政策限制。在金融租赁售后回租的方式下,企业以外商金融租赁公司为媒介,间接从海外融入资金。资产购买价格到客户账户后,企业可以独立灵活地安排资金使用的方向和性质,在配额和用途上不受外汇管理政策的限制。第三,租金成本远低于国内融资成本。A公司每季度向租赁公司支付租金利息约5396.25万元。租赁公司当期为A公司开具增值税发票。A公司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约784万元,实际融资利率约4612.18万元。因此,实际融资利率仅为6.15%,相当于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远低于国内融资成本。
 
3. 银行:扩大中间业务收入,提高业务业绩。一是增加银行中间业务收入。与外商融资租赁公司合作,银行可以通过开具跨境融资担保/备用信用证,拓宽银行中间业务增收渠道,共享可观的综合收益。例如,企业偿还租金的成本为年化7.195%,国内租金率与境外融资成本的差额(7.195%-3.618%=3.577%)是国内中国银行和租赁公司的共同利益。双方按五五比例分享,即中国银行每年获得1.7%的中间业务收入。二是增加银行的国际结算量。境外美元贷款、还本付息都需要结汇、售汇,可以有效增加银行的国际结算业务量。同时,大型企业客户一次性存款数十亿元,可以在很大程度上解决分行的存款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