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价值链金融服务发展对策
发布日期:2025-03-18 浏览次数:
农业价值链金融服务发展对策
1、提高农业价值链龙头企业竞争力,发挥主导作用
龙头企业的发展壮大是农业价值链融资成功的关键。通过自身在农业价值链中的综合优势,引导农民生产加工农产品,帮助农民建立农产品品牌意识,实现农产品与市场的联系。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农业价值链中的龙头企业可以利用自身在电子商务方面的优势,提高农产品在流通、加工、仓储、包装等方面的效率。龙头企业还应加强价值链运营资金管理,监督价值链参与者的合规经营,与信贷金融机构建立长期稳定的信贷合作关系,发挥龙头企业的示范作用。农业价值链龙头企业要加强农业科技创新,在一定领域保持竞争力;同时,要在价值链参与者之间推广创新新技术,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定期对基层农民进行专业培训,提高他们的科学生产意识。在农业产业化调整过程中,在价值链中占主导地位的龙头企业在选择利益时,要兼顾基层农民的利益,在独立自愿的基础上发展多种形式的农民参与合作互助组织,进一步加强龙头企业与基层农民的合作关系,保护农民的利益。
2、完善农村金融体系
我国农村金融机构管理水平和经营能力较低的现状严重阻碍了农村经济的发展。新时期,为了适应农业现代化的步伐,迫切需要建立一个与农业现代化相匹配的农村金融体系。首先,开展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的改革和业务创新,改变以往金融机构的组织经营缺陷,建立明确的产权、科学的管理和严格的内部控制机制。农业金融机构应深入农业价值链中小企业的研究,制定和探索适合农业价值链中小企业融资要求的金融服务,加强信贷人员的相关业务培训,为价值链中的参与企业提供更合适、更专业的金融服务。农村非正式金融在农业产业化经营过程中的作用不容忽视,采取相关措施规范农村民间金融机构,充分发挥农村资本供应的补充力量。
3、充分发挥政府在农业产业化中的引导和支持作用
农业经济在国民经济中占有重要地位,政府应继续加大对农业经济的财政支持力度。为国家管理支农资金使用效率,政策性银行应继续拓宽政策性银行支农领域,确保资金充裕,充分发挥支农功能。同时,政府还应制定相关政策,支持农业经济发展,如继续实施部分特殊农产品补偿机制,建立农业产业财政政策补偿渠道,实现农村资源的合理配置。认真落实农业财政补偿资金,使农民受益,真正实现金融支持农业经济的目的。扩大投资吸引力,为农村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简化投资审批程序,积极鼓励农村生态农业经济发展,为农产品走出去创造良好渠道,促进农村经济快速发展。由于我国农村地区广阔,在此基础上形成的农业价值链区域差异显著,政府应对不同地区的价值链进行深入研究,建立具有区域特色的政策支持体系,以满足不同农业价值链的资本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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