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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财政的几大主要风险

发布日期:2024-10-13 浏览次数:

一.地方财政的几大主要风险
 
一是财政收入风险。衡量标准主要是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从数据来看,国内地方政府的这一指标并不乐观。调查报告显示,相当一部分地区的财政收入入入不敷出,难以维持机关单位的正常运行。从长远来看,会造成越来越大的亏损,给社会的稳定运行埋下巨大隐患。同时,由于收入有限,政府在履行公共支出职责时越来越无能为力。一些效率极差的地方甚至难以保证该地区最低的资金需求。整体财力的不断减弱,必然导致财政投资能力的下降。
 
二是财政支出风险。从数据来看,地方财政支出总额较低,占比呈下降趋势。教育、卫生、农业等一些财政困难的政府部门甚至不能按时足额拨付人员工资和日常资金。
 
三是财政制度风险,制度最初用于约束和规范行为,但被地方政府部门逆向使用,一方面是增加不规范收费,然后通过这些行为形成越来越多的预算外资金,对抗财政困难,扰乱正常分配秩序,造成更大的社会稳定风险,另一方面,这种行为必然导致财政收入的增加。
 
四是财政债务风险,这是主要原因。由于财政困难,为了解决问题,政府选择了大量的借贷方式。地方政府的债务来源多种多样,包括直接、担保、外债和国债,不仅包括粮食流通的资金运作,还包括社会保障资金的运作效率和安全。
 
2.财政风险的四个制度原因
 
首先,组织层次太多,管理范围太大。中国按照四级地方政府的分布,财政层次由行政层次决定。由于层次太多,机构臃肿,效率低下,责任和权限无法准确界定,政府与政府、部门之间的财政关系因层次太多而变得非常复杂,资金使用效率低下,财政负担重。
 
二是地方税收制度不完善,转移支付不完善。由于我国实行分税制度,国税交给中央财政,地方政府负责征收地方税,两者形成了良好的良性循环,但仍存在诸多问题和缺陷,客观上导致地方财政收入不稳定,导致地方政府预算外收费冲动。
 
三是地方政府借贷过多,融资投资只看数量,不注重质量。决策大多是盲目的,大多是短期行为。存在举债不慎、审批不严、项目失败等重大问题。一旦贷款到期,无法偿还,将导致整体财务风险。
 
四是投资项目实施相对被动,涉及部门过多、项目审批、实施、完成、验收、部门借贷仍存在责任权不平等、不统一的问题,加上长期社会信用环境差、偿付意识薄弱、视野薄弱,甚至虚假报表冒领贷款资金,在此过程中,监管制度不够严格,资金整个运行过程、信息资源分散、审计部门工作不够细致、不够深入,导致角度监督不够,项目效益重量不重,不断积累形成大量坏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