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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银行信贷资产转让是一项新兴业务

发布日期:2022-08-02 浏览次数:

金融机构业务创新现状
1.1管理创新
辖区内银行业金融机构基本实现了区域集中的内部控制体系、核心系统和核心数据(农村信用社除外)。例如,工行NOVA该系统将业务集中在省分行统一处理。农业银行。ABIS系统,中国银行BANCS中国建设银行核心体系和核心体系CCBS系统实现了业务数据的集中处理。除农村信用社、邮政储蓄银行外,所有金融机构事后监管业务均实行集中监管。事后监管部门全部设在市分行和基层银行。业务处理完毕后,会计凭证及时传递给市分行监管部门。监管完成后,会计凭证将留存市分行或返还基层银行。
1.2产品创新
银行业金融机构根据自身业务范围和技术设备,围绕资产业务、债务业务、中间业务和银行卡业务,积极创新产品。资产业务创新主要集中在贷款产品创新上。商业银行通常通过细分贷款对象来更好地满足工商银行等具体融资需求“网贷通”业务。债务业务创新以各种金融产品为主流,如中国银行推出的人民币对私人结构性金融产品的博弈。银行卡业务创新主要是扩大使用范围,如业银行推出的转账电话产品。
1.3科技创新
银行金融机构利用电子技术和网络技术开展了自己的在线银行业务,几乎涵盖了现有银行的所有业务。例如,中国农业银行推出了银行和企业互联网平台,实现了企业财务管理系统与银行现金管理平台的无缝连接。中国建设银行开通的单位结算卡集中管理客户支付结算和法人金融业务账户,帮助客户身份识别、转账、现金存取、投资金融管理等业务,支持365d,每天24h会计交易[1]。
1.4表外业务创新
表外业务灵活性强,杠杆性强,但透明度差,一般不反映在资产负债表上。目前,银行开展的金融委托贷款业务通常反映在表外科目中,但产生的收入反映在中间业务收入中。商业银行信贷资产转让是一项新兴业务。监管机构没有出台专门的规章制度来规范这类业务,这也反映在表外科目中。
2.县级人民银行会计分析中金融机构业务创新存在的问题
2.1.会计分析很难获取数据
根据银行业金融机构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纸质档案管理通常通过当地金融机构定期密封,提交上级单位档案管理部门,上级单位专职管理人员扫描保存一系列流程,原则上不允许再次提交纸质档案,如需要借阅,需要经有关档案管理部门批准,阅读扫描件。这样,基层中国人民银行对商业银行进行会计分析时,由于档案集中管理,无法获得相关会计数据。
2.2会计分析过程难
首先,很难分析历史数据。县级中国人民银行开展会计分析工作时,银行金融机构往往无法在分析期间提供电子数据。历史数据的审查需要层层审批。审计环节多,时间长。由于商业保密,银行不愿提供数据,导致历史数据无法比较和分析。其次,业务系统的多样性提高了分析的难度。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内部规章制度和业务操作规程不统一,给中国人民银行同一业务的分析带来困难。第三,分析方法滞后。目前,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电子业务水平越来越高,但中国人民银行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会计分析仍处于手工分析的初级阶段。在线金融业务的发展使中国人民银行无法掌握所有的交易记录。
2.3会计分析结果失真
商业银行信贷资产转让是一项新兴业务。由于时滞,监管机构可能无法及时出台专门的规章制度来规范此类业务。这种管理“真空”很容易造成一些商业银行“寻租”他们将信贷资产转让作为逃避监管的一种手段。因为对于这类资产,如果卖方和买方同时签订长期回购协议,这类资产将由于会计原因从银行体系出发“消失”。具体来说,是所有权的转移使资产不再反映在卖方的资产负债表中,买方不需要在资产负债表中反映回购协议。这将使商业银行拥有大量的信贷资产转让业务,以逃避监管机构对资产负债表的非现场监管。如果中国人民银行仍按照商业银行报告的资产负债表进行分析,将导致分析结果扭曲,影响分析效果[2]。
2.会计人员综合素质低
银行金融机构业务的创新对中国人民银行会计人员的综合素质提出了一定的要求。一方面,县级人民银行人员老龄化,知识结构不合理。另一方面,会计业务集中后,县级人民银行只有自己的财务会计业务,没有专门的部门和人员,不熟悉电子货币、电子银行、网上银行等新业务,难以分析。
3.解决中国人民银行会计分析问题的对策
3.建立道德约束机制
古语云:“人无德不立,业无德不兴”。银行金融机构必须高度重视信贷业务创新,建立健全长期道德自律机制,加强商业银行对消费者的保护责任,避免过度竞争造成的投机和不道德行为。
3.22制定业务创新监管制度
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应当加强对银行金融机构创新业务的监督,尽快制定和引入银行金融机构创新业务的监督制度,防止金融创新业务因逃避中国人民银行监督而带来新的金融风险。
3.33建立创新项目备案制度
创新项目实施前,银行业金融机构必须向中国人民银行和银行业监督管理部门备案。书面报告应当说明创新品种的名称、特点、经营流程、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等,以便中国人民银行会计人员了解和掌握相关信息。
3.完善银行业金融机构会计资料报送制度
正常情况下,县级人民银行会计业务收集后,银行业机构未按流程向中国人民银行提交会计资料。因此,要建立健全银行业金融机构会计资料提交制度,定期向中国人民银行提交相关会计资料。同时,各单位要加强信息沟通,及时开展会计信息收集。
3.加强会计队伍和银行信息化建设
适当增加县支行人员,逐步解决会计人员薄弱的问题,开展有针对性的业务培训,提高会计人员的业务能力和分析水平。加快中国人民银行自身信息化建设,配备先进的计算机分析系统,适应银行金融机构业务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