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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经济合同管理中存在的固有问题

发布日期:2023-10-11 浏览次数:

在高校运营过程中,其教研工作和各项业务的发展使得高校财务管理需要面对大量的经济活动。为了保证财务管理的有效性,必须通过管理经济合同,使高校财务管理朝着精细化的方向发展。通过对高校经济合同管理现状的调查,发现受多种因素影响存在一些固有问题,阻碍了财务管理的发展。为了处理这些问题,我们从多个层面分析了其存在的根本因素,并根据高校经济合同管理的特点提出了相应的解决方案。
 
高校经济合同管理中存在的固有问题
 
1.经济合同类型复杂,实际管理僵化
 
根据高校的经济合同,主要分为收款合同和付款合同两类。付款合同主要包括购买材料、劳动支付、外部支付、个人资金等,收款合同包括联合办学合同、资产租赁合同、外商投资合同、国有资产处置合同、捐赠合同、应收水电费、供暖费等合同。可见学校经济合同类型的多样化和复杂性,在经济合同管理工作中,由于高校每年产生大量的经济合同,可以说在高校日常经营中随时可能有相应的经济合同履行,但在管理工作中不能及时总结和管理合同履行和签订,不能达到全过程管理的效果,不能满足高校财务管理中财务合同动态管理的要求。
 
2.财务管理与经济合同管理之间的脱节
 
目前,在高校财务管理工作中,经济合同和审计工作属于不同人员进行相应的工作,实际上审计人员对经济合同了解不够,不能科学、全面、准确地进行报销审计工作。经办部门或者经办人员遗漏的,财务部门不准确掌握合同内容,容易造成多付款、少收款等问题。
 
3.合同管理比较粗放
 
首先,由于职能需要,高校各部门将牵头与有关单位或个人签订经济合同。二是高校财务部门、档案管理部门、纪检审计部门有时拿不到经济合同,或者拿到经济合同时间滞后,在相关资金催收和支付过程中容易出现错误。
 
4.合同管理意识不强
 
作为经济合同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合同签订部门和人员缺乏意识。经济合同签订的重点部门是学校后勤基础设施部门、招生培训部门等。以上部门容易找不到自己的家庭背景,无法管理自己的合同账户,无法履行合同第一责任人的义务,无法第一次收集。